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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四川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 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四川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大学联合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共同建设的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中心依托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整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博物馆等单位在中国史、考古学、博物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等学科的优势力量,以改革开放史为主要研究对象,是改革开放精神研究阐释、改革开放文物典藏、红色文化展示传播、革命文物人才培养的国家级中心。中心正在实施重要科研项目培育计划,2023年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现将申报相关选题指南公布如下,供申报者参考:

1、改革开放重要文物的征集与整理研究

2、重要革命文物的征集与整理研究

3、改革开放史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4、邓小平理论与改革开放实践研究

5、新中国工业化与改革开放史研究

6、新中国工业遗址与革命文物研究

7、改革开放口述历史研究

8、改革开放与三线企业研究

9、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传播展示研究

此次项目申报面向全国。尤其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学术性强的重大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研究的选题。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四川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宗旨,致力于改革开放精神研究阐释、改革开放文化典藏、红色文化展示传播,为进一步深化改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2023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2万元)

三、课题结项具体要求

项目一般要求在三年内完成,鼓励提前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与申报题目相同的学术专著、高度相关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重点说明研究背景、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作者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四川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未以本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四川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含2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期刊)。

四、申报要求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要求

1、研究课题须切合选题范围,申报者可根据所列课题方向确立相应题目。

2、成果须为相关领域的前沿性、原创性的最新成果,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订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课题申报书报送1份,表中内容请用计算机填写;申报者将课题申报书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中心邮箱;打包文件注明“申报单位-姓名-2023年申报书”。

五、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川大路二段2号 

邮政编码:610227 

联系人:姜莉电子邮箱:scujiangl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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